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勞團控外勞預核制違法 勞動部澄清

2019/1/8 12:5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8日電)台灣勞工陣線今天指控勞動部即將上路的「外勞預核制」違反就業服務法。對此,勞動部澄清,台商雇主仍須依法走相關程序,並無違法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今天到監察院前陳情,指控「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中,勞動部提出的「外勞預核制」已經公然違反就業服務法「本勞優先」原則,勞動部必須立即停止執行「外勞預核制」並廢止相關行政命令,監察院也應調查是否有勞動部官員違法瀆職情事,如有則應對相關官員進行彈劾。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舉例,某台商回流企業新設廠預計僱用總員工200人,政府核配80名外勞名額再加上120名本勞,企業在新設廠沒有任何一位本國勞工階段,就可以一開始先引進40名外勞。

孫友聯說,若該企業半年內招聘到60名本勞,就可以再核給40名外勞,此時該企業僅有60名本勞,尚缺60名本勞,不過卻已經雇用80名外勞,形成80(外勞):60(本勞)的荒謬情形,一年後才會查核企業是否有聘足120名本勞。

孫友聯認為,顯示「預核外勞配額」完全違反母法優先聘僱本勞的精神,更是違法圖利特定廠商。

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強調,根據規定雇主聘僱外勞前,一樣要有聘僱招募本勞的相關程序,並未免除其法定義務,所以並無違法問題。

薛鑑忠指出,外勞預核制還需要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才會正式上路。(編輯:管中維)10801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