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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返台前買雞塊 沒吃完攜入境遭罰3萬

2019/1/1 17:40(1/1 17: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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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日電)遏止旅客違規攜帶肉製產品入境,農委會祭出重罰,桃園機場今天又有3起違規攜帶豬肉燒餅、炸雞塊、鴨肉製品入境遭查獲,分別被處新台幣20萬到3萬元不等罰鍰。

關務署台北關今天下午表示,一名台灣籍楊姓旅客,搭乘全亞洲航空公司班機從自菲律賓入境,因攜帶88.5公克的炸雞塊,被裁罰3萬元;另外台灣籍陳姓旅客共攜帶0.92公斤豬肉燒餅、朱姓旅客攜帶3.9公斤鴨肉製品,分別被裁處20萬元與3萬元罰鍰。

海關表示,違規旅客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從綠線(免申報)櫃台通關,經海關執勤關員攔查後,發現行李內夾帶肉製產品,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

楊姓旅客搭乘廉航返台,疑似在登機前購買機場速食店內的雞塊,沒想到沒吃完的4塊炸雞塊,被罰3萬元。

台北關指出,為了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已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同時在旅客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旅客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以經由7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編輯:李錫璋)1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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