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附贈違反防疫品 需送交防檢局處理
2018/12/15 18:2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防檢局副局長杜文珍今天表示,參與「非洲豬瘟防疫聯盟」的電商業者表示有告知賣家贈品不要放違反防疫規定產品,贈品不是消費者訂購,將不開罰,但要送交防檢局各分局處理。
為防堵非洲豬瘟入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電商業者12月上旬宣示成立「非洲豬瘟防疫聯盟」,包含樂購蝦皮、露天、PChome、奇摩拍賣、淘寶網等電商表示會配合不讓肉製品得以網購,這樣可防堵9成以上自中國網購肉品入境。
但日前傳出有民眾網購商品,收到的包裹內附贈豬肉製品小香腸。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說明,近3年來入境包裹發現違規產品案件僅有個位數,但是無從判斷是否為贈品,所以都是依據流程先送司法辦理,再送回行政懲處。
杜文珍說,其實電商業者也告訴防檢局,有告知賣方不要放違反防疫的贈品,要自我負責;消費者若是在不知情下被贈予小香腸之類違反防疫規定的產品,不會開罰,但要送交防檢局各分局處理。
此外,彭明興提醒,網購觸法會涉及刑責,民眾不要以網購方式購買國外肉品寄送台灣,否則將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或裁罰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彭明興也舉例,如果快遞業者代為寄送入境的包裹,衣服裡夾帶豬肉特產之類的產品,快遞業者若有提出報關時要用的委託書,防檢局會將委託寄送包裹或訂購人移送法辦。
他進一步說明,多數被法辦的人都稱不知情,檢察官通常會緩起訴,但會處以幾萬元罰金,再轉送防檢局行政處理,若開罰10萬元罰鍰,會先扣除之前已判罰金的金額後,要求當事人繳交餘額。
關於贈品的稽查作業,彭明興指出,包裹中的贈品跟包裹一體,寄送入境後都是靠X光掃描跟檢疫犬執行檢疫勤務把關。(編輯:唐聲揚)10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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