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事故頻傳 勞動部將縮短逾25年吊車定檢效期

2018/10/23 15:5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移動式起重機(吊車)從事吊掛作業事故頻傳,勞動部今天指出,將縮短逾25年吊車定期檢查合格有效期限至一年並要求雇主每年自主檢查,以加強吊車檢查及管理。

今年初至今,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車)從事吊掛作業發生翻覆及旋轉盤螺栓斷裂等事故已達8件,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考量國內老舊移動式起重機數量有逐年增加趨勢,勞動部職安署將強化起重機的安全檢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分析今年8件吊車事故,其中起重機翻覆事故5件,是因吊掛物超過額定荷重、外伸撐座未完全伸出、於鬆軟地質處所作業等,而旋轉盤螺栓斷裂致吊臂傾倒事故則為2件,主要是起重機較老舊且未針對結構易破壞處實施自主檢查。

職安署指出,日前已邀集業者及相關單位研商,將修訂「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規定,針對製造超過25年移動式起重機,縮短定期檢查合格的有效期限由2年降為1年,並要求雇主應依規定每年對起重機整體實施自主檢查,以防止旋轉盤螺栓斷裂類似事故發生。

另外,為了防止起重機翻覆事故發生,職安署也請勞動檢查機構加強檢查,督促雇主確實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相關規定,對移動式起重機的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外伸撐座應伸至最大極限位置、對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場所採取地面鋪設鐵板等補強方法辦理。

職安署組長李文進表示,新規定預計明年上路,目前定期檢查的移動式起重機約5萬輛,製造時間超過25年的約2.5萬輛,若雇主未依規定檢查,將開罰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編輯:陳俊碩)10710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