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勞保就保罰金 倒閉破產免移送執行
2018/10/18 18:19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投保單位違反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會處以罰鍰,若投保單位未繳罰鍰,更會移送行政執行,但勞動部表示,投保單位已註銷破產及商號負責人死亡且未有遺產,就可免移送執行。
勞動部今天公告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罰鍰應行注意事項」及「就業保險法罰鍰應行注意事項」。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勞保規劃科長孫傳忠說,若是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違反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勞保局就會處以罰鍰,若違法者沒有繳交罰鍰,勞保局就會依法送行政執行。
孫傳忠指出,但若受處分者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受處分者歇業,解散或死亡、投保單位因自行歇業、罰鍰金額在新台幣300元以下等情況,就免送行政執行。
根據勞保局統計,民國106年勞保及就保合計共615件送行政執行,其中32件免送行政執行。
孫傳忠表示,考量實務執行的需要,因此新增投保單位已註銷破產及商號負責人死亡,且沒有遺產的情況下,也可免送行政執行。(編輯:張芷瑄)1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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