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豬瘟 農委會建議業者落實蒸煮廚餘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行政院今天召開跨部會議研議防範非洲豬瘟措施,是否禁餵廚餘引發關注。農委會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禁止餵食廚餘需慎重評估。農委會則建議加強落實廚餘餵食前需蒸煮。
中國大陸8月3日起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農委會祭出多項措施防堵邊境走私,或是民眾返國私帶肉品入境,將病毒帶入,衝擊養豬產業。
但農委會統計9月1日至10月14日,旅客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案件計181件,其中裁罰新台幣1萬5千元累計達25件,其餘均裁罰3千元。為避免私帶肉品變成廚餘,隨著產業鏈運作,將病毒帶入養豬產業,一度討論是否要禁止餵食廚餘。
行政院今天下午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相關防疫措施。會後農委會轉述賴清德指示,禁止餵食廚餘要慎重評估。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全國目前約2000個養豬場餵食廚餘,約62.5萬頭豬,居多是養黑豬的業者,此種豬的風味跟餵廚餘有關,對比一般白豬餵飼料養7個月,土黑豬吃廚餘養1年到1年半,售價也較高,禁止餵廚餘攸關產業存亡。
黃金城說,要養豬業突然禁止餵廚餘,會讓土黑豬產業消失,不僅國人吃不到黑豬肉,減少的頭數,無法透過增養白豬補足,明年台灣也會發生缺豬肉的問題,「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才會禁止餵廚餘,但是會先跟業者溝通」。
他直言,已經建議加強廚餘必須依法煮過才能餵食的防疫執法力道,目前屏東的大場飼養上千頭,禁不起感染疫情的損失,都會照規定煮過才餵,是小場較有可能收來廚餘後直接餵食,要跟業者溝通、輔導,必須落實煮過才能餵食的規定,否則要開罰。
農委會說明,將加強查核利用廚餘餵飼的養豬場,必須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並持續攪拌,且維持中心溫度攝氏90度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始可餵飼豬隻。
農委會補充,11月底以前會先進行勸導,12月起則會開罰,但是廢棄物清理法執法單位是環保署,罰鍰金額為1.5萬元,由環署開罰。(編輯:張芷瑄)1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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