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追溯托育新制補助 快把握最後申請時限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30日電)托育新制上路將滿2個月,新制緩衝受理期限也將在10月1日截止。衛福部提醒,家長與保母及托嬰中心要把握申請時效與簽約程序,才能追溯8、9月份補助。
因應少子化,行政院推動「擴大0-未滿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雙軌策略,今年8月起於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全面上路。
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8日止,全國準公共保母達1萬3916人,符合簽約數(2萬2589人)的比率達61.61%;公共及準公共托嬰中心共779家超過符合簽約數(777家),共可提供5萬6077個收托名額。
過去家長若選擇自行帶孩子(包含父母、爺奶或親屬照顧),必須符合父母一方未就業才能領育兒津貼,但新制上路後,只要是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申請當時沒有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就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每人每月新台幣2500元至5000元不等。
為鼓勵多胎次,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展現政府願意與家庭一起承擔照顧責任。受益人數將由原來14.3萬人,增加為26.6萬人。全國有7成多的0至2歲幼兒家庭都領的到。
舊制下2至4歲兒童無法獲得政府相關補助,但新制上路後,2至未滿5歲孩子從108年8月1日起也能得到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
政府也啟動托育準公共化服務,透過與優質居家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簽約合作,由政府依家庭經濟條件協助支付每月6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托育費用,將托育費用支出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的10至15%(約8000元至1.2萬元)。
為了讓民眾熟悉並讓政策實質嘉惠家長,政策訂定2個月的費用追溯期,只要民眾在10月1日前提出育兒津貼申請,或是送托的保母及托嬰中心與地方政府簽定合作契約,不論是育兒津貼或是托育費用補助都可以追溯發放8月及9月。
至於申請方式,原已領取舊制津貼或托育補助者不用再申請,以免重複申請;新案申請則到兒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提醒,保母及托嬰中心,務必要留意時效性,若家長在10月2日才提出育兒津貼申請或是保母、托嬰中心若等到10月2日才完成簽約,都無法追溯,請把握機會,確保兒童相關權益。(編輯:黃于)10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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