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客語 客委會擬設傳播基金會與研究中心
2018/8/23 16:33
(中央社記者顧荃、方子齊台北23日電)客家委員會為振興客語、落實客語成為國家語言,研擬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每年約需新台幣4億元經費推廣客語。
客家委員會主委李永得今天在行政院院會報告「振興客語新策略」。報告指出,目前客語面臨世代傳承消失、客語使用場域減少等問題。
李永得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客委會將落實客家基本法,積極創造客語使用環境,如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域內,讓客語成為主要通行語之一、區內學校優先聘用具客語教學資格的教師,推動客語成為教學語言等;也將在都會區規劃廣設客家學堂,讓民眾有學習客語的管道。
李永得說,客委會並研擬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兩個財團法人分別由政府捐助5000萬元作為成立基金,每年營運經費約各2億元。
他說,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原本規劃負責經營客家電視台、客家廣播電台,以及客語相關網路、出版業務,但因配合文化部訂定公共媒體法、推動大公廣集團,未來客家電視台預算交由大公廣集團編列,暫不列入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業務範圍。
至於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李永得說明,中心業務包括建立客語語料庫、研究客語文字化,並負責辦理客語認證考試等。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表示,客家基本法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之一,客家文化永續傳承的關鍵在於語言復興,儘管客家人自我認同近年來逐漸提升,客語流失情況卻越來越嚴重。客委會及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應繼續合作,積極營造「講客」友善環境,推動客語成為通行語,讓客語持續於校園、家庭間深化扎根。(編輯:張良知)10708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