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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高薪低報罰4倍 籲核實投保

2018/7/1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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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1日電)勞保局統計,106年勞保、勞退高薪低報的企業共有7萬家,合計29萬人。勞保局今天再度提醒,雇主若無核實投保,將依規定核處多報或少報保險費金額的4倍罰鍰。

勞工保險局日前比對106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資料,發現勞保部分有3萬多家,約12萬人;勞退有4萬多家,約17萬人遭到事業單位高薪低報。

勞保局今天再度提醒,投保薪資是計算各項勞、就保保險給付的依據,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各投保單位應依照規定核實申報員工的投保薪資,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勞保局說,投保單位如沒有依規定核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將依規定核處多報或少報保險費金額的4倍罰鍰,且員工如發生保險事故致少領給付金額,投保單位應負賠償責任。

勞保局也指出,投保單位申報員工投保薪資時,應按其月薪資總額,包含工資、薪金及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投保。

至於員工薪資有變動時有需要申報調整投保薪資時,勞保局說,如果員工薪資在當年2月到7月變動時,投保單位最遲應於當年8月底前申報調整;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變動時,則最遲應於次年2月底前申報調整。(編輯:吳佳穎/李亨山)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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