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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程機車汰換 業者:除補助也要強制退場

2018/6/2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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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老舊車輛加嚴排放標準,二行程機車首當其衝,機車業者表示,現行補助換車雖有誘因,但也需要汰換機制強制老車退場。

三讀條文,明定環境保護署得加嚴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排放標準,超過應檢驗日半年未定檢,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屆期未改善可註銷牌照。

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民國88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將禁止進入空品區或限制其進入時段,以減少空污物排放,維護區內空氣品質,違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機車業者表示,環保法規愈來愈嚴,對於機車排放要求也愈來愈高,不過,目前二行程機車還有約100萬台在路上跑,要這些車輛一夕之間消失,確實會對消費者有不小衝擊。

雖然環保署自2008年起提供汰舊補助,鼓勵民眾加速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但今年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僅新台幣1000元,除非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才視車種有4000元至6000元不等補助,即使地方政府提供加碼補助,但對於消費者而言,誘因仍有限。

業者指出,目前路上跑的二行程機車都是在2003年之前出廠,「最年輕」的車都有約15年車齡,就排放標準而言,絕對無法通過現行的六期環保,更別說2021年即將實施的七期環保標準,但目前汰換機車的補助主要集中在電動機車,若消費者騎慣燃油機車,其實與目前的機車售價相比,補助力道相對有限。

業者建議,除了補助換車外,也應比照電動機車設下強制淘汰時限,目前政策預計2040年汽機車全面電動化,機車也應設下不等的淘汰時限,不然以目前的造車技術,在正常使用狀態下,機車要騎10年以上都不是問題,要消費者把車騎壞主動換車,實在是難上加難。(編輯:陳永昌)1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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