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應試不失分 先瞭解違規事項好預防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4日電)大學指考7月登場,考生除了把握時間複習,也要瞭解試場相關規則,避免因違規而失分,大考中心也整理常見的違規事件和預防小叮嚀,提醒考生注意。
根據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資料顯示,以103學年度至106學年度為例,每年都有100多件的違規件數,依違規情節所對應的試場規則,這些考生分別被扣減該科成績2分或5分、甚至扣該科全部成績,可能因此與自己理想的校系擦身而過。
為了讓考生更瞭解試場規則,大考中心也整理常見的違規事件和預防小叮嚀,在違規態樣中,以試場內的手機、手錶等物品發出聲響最多,根據試場規則,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的物品,應試時不得有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違者扣減其該節成績2分。
大考中心提醒,手機或穿戴式裝置(如小米手環、運動手錶)可交給陪考親友保管,如無陪考親友,就要放在試場的臨時置物區,並於考試入場前,取出手機電池(電池電力不足,即使關機也有可能發出聲響),否則至少要關機並取消鬧鈴設定,手錶如有鬧鈴或整點報時功能,一定要取消設定 。
107學年度起,指考改為考試前寄發考試通知,取消製發准考證,考生入場應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證件(身分證正本、附照片健保卡正本、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駕照正本之一)應試。
大考中心表示,依試場規則,考生應攜帶有效證件正本應試,如未攜帶但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為考生本人者,先准予應試,但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將證件送達試務辦公室者,將扣減該節成績2分,因此提醒考生考試當天務必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最好多備有效證件並分開放置。
大考中心也指出,每節考試進場前,一定要檢查衣褲口袋及文具盒,就座前也要檢查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及桌面是否有非考試用品;就座後,如發現身上有非考試物品,一定要先舉手取得監試老師同意,才可離座將物品放到臨時置物區。(編輯:陳怡璇/孫承武)10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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