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支付夯 消基會:部分儲值卡契約不符規定
2018/6/13 16:08(6/13 16: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3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對8家連鎖業者儲值卡契約檢視結果,質疑其中4張卡的契約內容恐不合規定,包含約定繳保證金、記名卡帳密遭盜用概不負責等。
行動支付時代來臨,電子儲值卡成為便捷化的支付工具,但根據消基會進行儲值卡契約4大項目的調查與實測,分別比較儲值與退卡規定、記名卡帳密安全與掛失約定、交易紀錄查詢以及系統異常不履行服務約定,發現有部分契約不符規定。
消基會今天召開「儲值卡行動支付 4張熱門儲值卡契約不合規定」記者會指出,首先是「儲值卡申請與退卡約定」方面,有張影城業者的卡雖然免收空卡費,但約定要繳交保證金,作為確保會員支付訂購票使用,而且沒補足保證金額前,訂票權益將被暫停。
消基會質疑,連鎖影城儲值卡屬於電影片禮券,業者約定保證金條款,等於限制禮券使用範圍,恐違反「電影片禮券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條規定,即不得記載限制使用地點、時間(段)、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的使用限制。
其次,消基會檢視「記名卡帳密安全與掛失約定」時,質疑有2張卡對於記名卡帳密被盜用,採取概不負責的約定,對消費者不利,恐違反「餐飲業等商品(服務)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7條規定,即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消基會檢視系統異常不履行服務約定面向時則發現,也有一張卡在系統異常時,無法提供包括點數兌換貨贈送回饋等服務,消基會質疑恐違反「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條規定,即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編輯:黃瑞弘)1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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