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辦理癌症預防經費由菸捐支應
2018/5/8 15:17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癌症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衛生福利部得視需要辦理人民癌症預防、篩檢,辦理經費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
為提升民眾對癌症防治認識,讓民眾了解身體保健及認識癌症、預防癌症並建立「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癌症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衛福部得視需要,辦理人民癌症預防、篩檢。
三讀通過條文也新增,癌症預防、篩檢的辦理經費,由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的捐助。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表示,全面推動早期癌症預防與篩檢,定期做癌症預防篩檢,有助於發現「癌前病變」的危險因子,早期推動治療即可降低死亡率、提高存活率。
陳宜民說,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所做的推估統計,台、日、韓、星4國2007年到2012年婦癌發生率及死亡率相比,台灣乳癌發生率及死亡率僅次於星國,而子宮頸癌死亡率則高於日、韓、星3國。
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將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的成員,納入社會公正人士、民間團體代表。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任務肩負研訂癌症防治政策、評估癌症防治預算等,為強化委員會的多元性,應吸納民間觀點想法。(編輯:陳永昌)1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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