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出書 助不婚族同志伴侶保權益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出版「非婚.大事」新書,提供傳統配偶之外的同志伴侶、不婚族面對暴力、財產分配、醫療委任代理人等問題時,可獲法律保障。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召開「非婚.大事」新書發表記者會,此書由律師陳明彥、許秀雯、潘天慶、謝孟釗等人共同完成。
全書共計5大領域,包含相伴的財產規劃及常見生活問題;有難時的醫療權益、監護、遺囑規劃;有了孩子的親子關係、收養、人工生殖;非婚伴侶涉入外遇的法律問題等。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同伴實況是多元的,也不是真的一男一女就會長久一生,即便是民法現行的傳統婚姻男女,離了婚也可能會住在一起,多元人生故事不是負面的,本書實用的提供處理參考資訊。
潘天慶說,發生家暴事件,當事人若是同志伴侶、不婚族,例如是沒住在一起的男女朋友,是否構成家暴,以往會先討論是否有同居關係,但後來法律已修正親密關係含在家暴裡,相關資訊可供參考。
謝孟釗則說,不婚族、同志伴侶在財產分配、購買保險、社會福上會面對一些問題,他做了一些整理,在書中陳述可行方案供參考。
陳明彥談及他處理的多屬黑暗面,包含因為內部關係矛盾而發生親密暴力、掌握社會資源不對等會發生歧視,目前除有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有專章處理歧視,他認為要制定全面反歧視的法律。
許秀雯則舉實例說明,依據醫療法規定,伴侶不分性別,都可簽署手術同意書,但很多醫療第一線的人並不知道,應落實在手術同意書格式上載明。
她進一步說,2019年1月6日將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可能讓同志伴侶不能同時成為醫療委任代理人及接受遺贈,但是這兩個條件同時享有,不必然會發生為了得到遺贈而對患者做不當決定的事。
她建議,應儘速落實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所作解釋,讓同志可以結婚成為配偶的相關修法工作加速完成,或是修改「病人自主權利法」,以防前述損及同志伴侶權益的情況發生。(編輯:黃瑞弘)1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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