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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修法遭指欺負弱勢 環署:補助先行

2018/4/10 15:52(4/10 17: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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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空污法加嚴老舊車輛排氣標準等條文,有網友批評此舉是欺負中低收入戶弱勢團體,環保署今天澄清,是「蘿蔔先行」獎勵補助汰換,再視情況做限制行為。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移動污染源相關修法條文初審,環保署未來可視空氣品質情況,加嚴10年以上老舊車輛排放標準,適用車輛若未按照規定檢驗或通過檢驗,首次將開罰新台幣500元,超過1個月未檢驗或複檢未過可累計再罰,最高可罰5000元,甚至註銷牌照。

此外,立法院昨天也初審通過讓空氣品質維護區入法,未來縣市政府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老舊車輛通行等,預估有103萬輛二行程機車車主及7萬6000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主、3萬8000輛未加裝濾煙器的三期柴油大貨車車主受影響。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後,網路上傳出此舉會讓中低弱勢族群沒有交通工具可以代步,甚至有人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般交通違規是處罰600元,但空污法卻是處罰6萬元,明顯欺負弱勢。環保署今天臨時召開記者會,由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澄清。

詹順貴指出,空污法修法通過後,環保署不會立刻針對老舊車輛加嚴排放標準,會在盤點之後,分期程及地方慢慢推進,另外,在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時也會因地制宜,並採取不同措施。

詹順貴舉例,污染較嚴重的港區周邊,可以禁止一、二期大型柴油車及未加裝濾煙器的三期柴油大貨車禁止進入,但若是在小學及醫院旁邊,可以在上學時間或空氣品質不好時,禁止老舊車輛進出,這些都是因地制宜的規範,「不是不分皂白通通禁止」。

詹順貴強調,移動污染源佔台灣空污1/3,不像固定污染源多屬資歷雄厚對象而直接加嚴標準,兩者空污治理路徑完全不同,空污法修法是一個棍棒,但環保署也是「蘿蔔先行」,從二行程機車到大型老舊柴油車都有協助汰換,「先獎勵補助汰換,再視情況做限制行為」。

不過,詹順貴表示,即便政府有補助,但可能也有中低收入戶買不起,環保署也正在考慮尋找其他方式協助汰換。

根據環保署評估,空污法修法通過後,將影響民國80年前出廠汽油車約9.8萬輛、一至四期機車約701.3萬輛,以二行程機車為例,透過加嚴出廠10年以上車輛排放標準,一氧化碳不合格率約將由14%增加至45%,碳氫化合物不合格率約將由6.5%增加至95%。(編輯:唐聲揚)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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