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喝到鉛水傷身 買水龍頭認此3標
2018/3/6 14:48(3/6 15: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抽驗10件飲水用水龍頭,品質全合格;仍提醒購買時要認明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本體有無鉛「LF」、包裝有「飲水用」字樣的產品,以免長期攝取到鉛傷身。
為確保飲水安全,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在106年5至7月,在北、中、南部販售衛廚、衛浴材料的通路,隨機購買市售10件「飲水用水龍頭(LF)」,進行「無機污染物溶出性能」及「與水接觸之本體材料」2項「品質項目」的檢測,結果全都符合規定。
消基會表示,經濟部標檢局於106年1月1日將「飲水用水龍頭(LF)」列為強制檢驗商品,規定水龍頭中「鉛」溶出量必須低於每公升5微克,水龍頭材料的含鉛量不得超過0.25%,而且商品本體以不易磨滅方式標示「LF」英文字樣,其意為「Lead Free、無鉛」。
此外,還要在外包裝標示「飲水用」中文字樣,以及在商品本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供選用時辨識。
雖然品質檢驗都合格,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市售水龍頭材質可分為鑄鐵、塑材、銅合金、不鏽鋼等,又以銅合金及不鏽鋼材質市占率最廣;而銅合金雖耐腐蝕,但販售價格比不鏽鋼便宜,部分廠商為降低成本採用銅合金材質,經過鑄造、拋光、電鍍,使銅製水龍頭看起來跟不鏽鋼相同。
消基會指出,但是使用一段時間後,電鍍層剝落與水接觸時,其中的鉛便會溶於水中,間接與人體接觸;許多人以為透過飲水機過濾,或用瓦斯爐煮沸後飲用,就沒有含鉛的問題,其實還是會攝取到鉛。
消基會說明,長期攝取鉛,可能導致心血管疾病、兒童智力下降、腎臟疾病及帕金森氏症等症狀,呼籲務必安裝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本體有無鉛的「LF」、包裝有「飲水用」等字樣的飲水用水龍頭,以保健康。(編輯:劉政權)1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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