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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鷲山貢寮宗教園區 環評認定不應開發

2018/1/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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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1日電)靈鷲山佛教基金會擬在新北市貢寮山區開發宗教文化園區,但環評案卻從去年2月起在環評大會上卡關,歷經2次補件後,環評大會今天仍決議,靈鷲山宗教文化園區不應開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25次會議,會中第四案討論「新北市貢寮區靈鷲山宗教文化園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

靈鷲山佛教基金會擬在新北市貢寮山區建造地上5層、地下1層的「宗教文化園區」,當時經過專案小組3次初審,獲得不用進二階環評、直接送交大會審查的結論。

不過,開發案在去年2月22日送環評大會討論之後就不斷卡關,首先遇到開發案基地土地用地從一般保護區轉為宗教用地,附帶條件應要整體開發,但開發案核定土地面積為31公頃,開發單位卻只要開發2.57公頃,遭環委要求提出完整的整體開發計畫。

在第2次大會審查時,環評委員則認為開發單位的澆灌用水計畫會導致清洗用的污水現地流出,難以做到污水零排出、影響當地生態,且園區僅一條聯外道路,若道路受阻,恐怕影響救援疏散,因此要求開發單位再送修正用水平衡圖及防災疏散及應變計畫。

不過,在歷經3次專案小組初審、3次環評大會審查後,開發案今天仍沒辦法說服環評委員,最後環委採不記名投票表決,在場18位委員,以13票認定不應開發為最後決議。

會中環評委員認定不應開發的理由,包含開發基地只有一條聯外道路,缺乏各類型災害的聯外疏散避難規劃且防救災量能不足以及開發基地包括許多保育類及珍貴稀有動物,開發後會造成生存棲地不可回復之影響。(編輯:李錫璋)1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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