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負擔擬改定率制 專家籲配套很重要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2日電)健保署擬修法將部分負擔「定額制」改為「定率制」。專家表示,改為定率制有助減少醫療浪費,但配套很重要,例如「小病採定率,大病採定額」,並訂金額上限,確保民眾權益。
新光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張志華今天受訪時表示,許多人小感冒、肚子痛經常往急診跑,花新台幣1000元就能做一堆檢查,以目前定額制的部分負擔來看,確實有被「吃到飽」的疑慮。
舉例來說,民眾若因肚子痛跑醫學中心急診,除了看診的診察費以外,經常還會抽血、打止痛針、照X光、超音波,再加上留院觀察、拿藥費用,醫療費用大約5000元。
但根據現行「定額制」規定,民眾到醫學中心急診就醫,若不計掛號費,部分負擔最高550元加藥費部分負擔最高200元,醫療費用約750元;若到門診就醫部分負擔最高420元加上藥費200元,醫療費用約620元。
不過,若以目前健保法第43條的「定率制」計算部分負擔,到醫學中心急診須負擔20%醫療費用,就醫費用將從750元漲至1000元;未經轉診到醫學中心門診須負擔50%醫療費用,就醫費用將從620元漲至2500元。未來將如何修法、訂出合理的負擔比率及配套,仍有待健保署研議討論。
張志華說,他雖然支持改回定率制,讓健保回歸使用者付費,可避免民眾小病、小傷通通往大醫院跑還猛做檢查,但也應考慮急重難症患者的經濟負擔,建議「小病採定率,大病採定額」,例如醫療費用若低於某個額度採定率,高於該額度則採定額,否則一旦罹患癌症,「整個療程做完大概也破產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則分析,一旦改採定率制,恐出現兩大問題。首先,醫療費用百百種,若是每次就醫費用都不一樣,醫病恐因此吵翻天,如何讓醫療費用、明細更清楚,將成一大課題。
此外,定率的收費方式也可能讓分級醫療破功,朱顯光解釋,以往到醫學中心門診看病平均費用為420元,未來若採定率,無需多做檢查的小感冒可能只要花幾百元,恐讓輕症患者通通往大醫院跑,與分級醫療方向背道而馳。
但他也坦言,健保法43條的部分負擔規定,原本就是以「定率」為主要精神,建議健保署除了思考負擔比率如何訂定外,也應依家戶總所得訂出部分負擔的「天花板」,即一年醫療費用繳交上限,讓部分負擔「定率定額化」,有錢人多出一點、弱勢族群少出一點。
朱顯光呼籲,全民健保畢竟是社會福利的一環,不應過度強調使用者付費,若是隨便看個病就要好幾萬元,恐變成富人用得起、窮人用不起的全民健保。1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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