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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食品飢餓行銷 定型化契約要約束

2017/12/2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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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5日電)不少民眾習慣網購食品,食藥署今天公告新版定型化契約內容,要求業者在契約加註電話等聯絡資訊;若產品有限量、要預約,也要事先揭露數量並提供確認管道。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上午公告修正「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受訪表示,過去網購業者在定型化契約上僅需揭露公司名稱、負責人等,即起須加註電話或電子郵件等通訊資料,方便民眾申訴。

林蘭砡也說,網路常有「限量購買」等飢餓行銷手法,但沒有標註到底有多少數量;或有些產品需要預購,可是消費者有沒有訂到產品也不清楚。

新版的定型化契約也要求業者必須在訂定契約前載明提供商品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的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

林蘭砡表示,公告後即日起生效,若業者未依規定在定型化契約上載明必要資訊,可依法啟動調查,若業者拒查可罰新台幣3萬至30萬元。

根據定義,通訊交易方式是指業者用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方法,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看到實品,要以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權益。

林蘭砡也說,很多民眾網購時可能忽略契約內容,就直接點選「已閱讀」而跳過,建議民眾仍應看清楚內容、謹慎思量商品交付日期、交付方式等再下單。1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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