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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金家屬請求權 擬修法延長為10年

2017/12/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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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根據勞保局統計,勞退新制共有1400個帳戶、金額約2.1億元,因勞工死亡但家屬未在5年內領取,導致金額全挹注到勞工退休基金當中。勞動部已擬具修正草案將延長為10年,並已送立法院審議中。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就「調整『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丁類審查標準原因與理由以及政府如何加強防範工安意外造成勞工傷亡及減少職災黑數之具體措施」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今天提出,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已超過65歲,且停止提繳退休金一年以上,卻沒有領取勞退新制帳戶的勞工有3萬3000名,金額高達新台幣20億元。

鍾孔炤也說,勞退新制上路以來,共有1400個帳戶、金額合計2.1億元,因勞工死亡但家屬未在5年內領取,導致金額全挹注到勞工退休基金當中。

鍾孔炤指出,勞工常常領了勞保年金後,卻忘了還有一筆勞退新制退休金可以領,遺屬更不可能知道。

鍾孔炤表示,根據行政程序法,公法上的請求權,請求權人為人民時,時效是10年,而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卻只有5年,是否應該研議延長請求時效。

林美珠則回應,領取時效5年,的確不合理。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則告訴中央社記者,這部分已經有相關修正草案,擬依照公法上的請求權,由現行5年修改延長為10年,修正草案及相關配套措施並已送進立法院審查。1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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