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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大學可考慮設情感糾紛調解單位

2017/12/12 18:43(12/13 08: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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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2日電)世新大學女學生遭追求男同學刺傷案件,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助理教授兼社區諮商中心主任王大維表示,大學可考慮設情感糾紛調解單位,協助大學生安全處理情感問題。

對於大學生不斷發生因情感問題,以激烈手段傷害追求或分手對象,做過男女分手問題研究的王大維以世新女大生案件做案例,他表示,不論男女遇到被不當追求,感到困擾或害怕時,可向學校性平單位求助,這樣,學校才有理由介入。

王大維針對世新女大生在line上與追求陳男的對話,他表示,女大生的言語是有激怒陳男的可能性;但是,她被不當追求5年,累積的害怕與困擾,要她理性地回應是有點困難,如果女大生有求助學校諮商人員,那麼她就可以抒解害怕的情緒,在諮商人員協助下,比較能用理性的言語回應對方。

王大維表示,陳男雖求助學校諮商人員,但不知道是否有與諮商人員談到苦苦追求女方被拒絕的事,陳男似乎一直無法了解女生為何不接受他;如果有向諮商人員提及,諮商人員應該會協助他了解自己為何放不下執著,在有人了解他的情況下放鬆,消化自己被拒絕的失落情緒。

王大維說,曾輔導過幾名類似陳男這種大學生,他們多是從小到大沒有太多的機會學習到人際互動,也就是所謂的「宅男」,如果他們在情感上還在執著期,是有危險性,這時被追求的一方應該要避免單獨見面談判。

王大維建議,大學生情感問題不斷的發生危機,大學院校可以考慮採用如同夫妻離婚前的「家事調解」,在學務處設「情感調解單位」,將教官、生活及諮商輔導人員及學校保全人員納入單位裡,提供學生遇到情感問題時的調解,或許能減少悲劇發生。1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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