埤塘抽乾水種電 經濟部:僅為特例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廖禹揚台北5日電)桃園埤塘因設置太陽能光電導致水被抽乾,使埤塘失去原本功能、影響生態環境,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希望經濟部能做太陽能發電環評,避免不當開發讓外界誤會綠能。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指出,設置太陽能板通常不需抽乾水,報導中的埤塘為特例,但能源局不排除未來修正檢討相關規定。
聯合晚報報導,桃園有一處埤塘為發展太陽光電,因而抽乾埤塘水來種電,使得埤塘失去原本降溫、涵養水源的功能,雖傷害生態,卻因無相關法令規定,因而也不用環評,引發環團、學界痛批。
對此,詹順貴今天呼籲,希望經濟部能夠比照離岸風電,來做太陽能發電的政策環評,不要因為要發展綠能而不當開發破壞環境,讓外界誤會綠能、得到反效果。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設置浮動式太陽光電系統時,有許多種施工工法,正常情況下並不須把整個埤塘抽乾,但這次施工業者可能考量成本或施工方便,暫時將埤塘水抽乾,施工完後會重新蓄水。
李君禮解釋,埤塘功能主要用於灌溉,考慮到現在是冬季,不需要灌溉,暫時抽乾埤塘的水,之後再重新蓄水,應該不會影響原本的功能。
至於是否要因此做政策環評,李君禮指出,這次的例子非常罕見,是否要禁止這樣的工法或調整制度,還需要再思考,但能源局並不反對未來對任何規定不斷進行修正檢討。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劉宗勇則指出,環保署當初認定太陽能發電對環境友善,且開發規模比較小,因此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只有規範太陽能發電若位在國家重要濕地才需要辦理環評。
劉宗勇允諾,未來會再做檢討,研議是否有其他特別情況,來納入應實施環評項目,他也指出,全台要布設多少太陽能板,應該從政策面評估,比照離岸風電政策環評,盤點合理以及不合理的布設區位,要求小區塊的環評意義不大,應該先把原則訂出來,才能避免類似情況發生。1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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