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設置親子廁所 內政部訂設置辦法
2017/12/1 12:54(12/1 15: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日電)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今天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訂定設置親子廁所的規定即將上路,要求相關機關應盤點設置場所並給予輔導。
內政部營建署副組長欒中丕說,內政部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訂出建築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目前已經預告,只等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後續發布後,也將會辦理說明會。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李麗芬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欒中丕等官員出席。
黃國書表示,面對少子化問題,友善育兒空間的打造與相關議題的重視已經是社會的共識,為了普及友善育兒空間的規劃,立法院在民國104年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範親子友善廁所的設置,將條文實施時間訂在法律公告的兩年後,也就是這個月16日要施行。
黃國書說,發現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在相關權責主管機關的認定上,紛紛將矛頭指向對方,甚至是如果要掌握目前台灣的親子友善廁所的配置狀況,還必須從環保署的網站上才能找到資料。
李麗芬說,兒子已經就讀小學三年級,一路帶大都有上廁所的困擾。她說,不僅是小孩要上廁所,爸媽也要上廁所,爸媽帶嬰兒要上廁所,常常不知道小孩要放哪,再大一點的小孩,應該帶小孩去男廁還是女廁,還是該讓小孩獨自一人在外面等?
她說,友善育兒環境是非常重要的,出遊地區的親子友善廁所的數量也應該提升。
欒中丕說,內政部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訂出建築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除了規定應有獨立式的親子廁所外,男女廁所內還是要有尿布台與兒童使用的馬桶、小便器與洗手台。
他說,相關辦法已經訂出來,並且已經預告,只等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後續發布後,也會辦理說明會。1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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