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無預警停業航空業者 立委堅持祭刑罰

2017/11/23 13: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3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認為應加重無預警停業的航空業負責人罰鍰,也有立委堅持要用刑罰。

這次民航法修正內容,主要是無人機管理與航空公司退場機制。

為防範復興航空去年無預警停業事件再發生,根據草案內容,航空業結束營業前,要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出停業或結束營業計畫,並由交通部核准日起60天內才能停業或結束營業。

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運鵬認為,大企業老闆根本不怕罰錢,而是怕關,他堅持要增加刑罰,施以5年以下刑期。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寶清建議對無預警停業的航空公司負責人,罰鍰應加重為新台幣2000萬元至2億元,情節重大者可限制出境。10611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