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農地重金屬污染 環署加嚴放流水標準
2017/11/21 19:05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年底前將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對於有運作重金屬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加嚴銅等9項放流水標準限值,其中銅及鉛加嚴為現行管制限值50%,其他項目為70%。
為了減少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105年首創農地重金屬總量管制,增訂總量管制區管制標準,明定第一級總量管制區內禁止新事業設立,目前已有桃園市新街溪與埔心溪、彰化縣東西二圳與東西三圳及台中市詹厝園圳等3個流域劃定總量管制區。
為了再強化重金屬污染風險控管,環保署今天發新聞稿指出,將於年底前發布修正放流水標準、擴大重金屬加嚴管制對象,包含水量大於500CMD半導體業、光電業、化工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水量大於150CMD電鍍業、金表業、金屬基本工業,與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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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擬加嚴銅、鉛、鎘、總鉻、六價鉻、鋅、鎳、硒、砷等9項放流水標準限值,另新增管制項目錫。其中,銅及鉛將加嚴為現行管制限值50%,其他項目為70%。
環保署表示,也將同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對於因被處停工或情節重大等重大違規而經廢止許可證者,3年內不得申請及核發許可證。1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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