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四期擴建CFB更換燃料 通過環評初審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家小組審查會議,其中「CFB更換燃料及新增污染防制設備」變更項目建議審核通過,但年底前要再檢送資料。
環保署今天召開「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輕油廠高溫氧化裝置(CFB)更換燃料及新增污染防制設備暨製程調整』」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開發單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採用煤炭取代石油焦,做為二套CFB製程的燃料。會中說明並提及製程調整,新增石膏轉化設施,以及評估納入機械生物處理系統(MBT)燃料混燒的可行性。
與會的環保團體認為,用煤炭取代不如改用天燃氣,並質疑污染源分析不明,對已受空污困擾的中台灣民眾恐再添變數;其次,會中審查內容增加評估雲林縣政府MBT燃料混燒的可行性,認為不應納入審查。主席、輔大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劉希平也質疑,審查會中新增變更內容不妥。
專家小組審查會議決議,此案有關「更換燃料及新增污染防制設備」的變更項目內容,建議審核通過,但是年底前還要檢送相關資料,包含2套高溫氧化裝置(CFB)的燃料,有關上游廠的製程氣,要再補充說明含量、成份、穩定度及後續污防設備可否有效去除污染物質等事項,以及補充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變化估算過程等。
但是此案有關「製程調整(新增石膏轉化設施)」的變更項目,專家小組審查會議不同意以變更內容度照表送審,請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
還有此案有關雲林縣政府所提「變更燃料納入一定比例之再生能源,如廢棄物衍生性(RDF)固體回收燃料(SRF)或經機械生物處理系統(MBT)產出之燃料,與媒炭混燒」,開發單位會中說明願與縣府進行可行性研議,則應另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提出變更申請。1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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