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訂空污假標準 教部:要配套安置學童
2017/11/13 19:12(11/13 19: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3日電)台北市日前公告嚴重空污假標準,教育部今天表示,教育部僅提供空污停課標準,停課決定權仍由地方政府決定,希望地方政府決定停課與否時,能考量學生安置的配套。
「台北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即日上路,當空氣品質指標(AQI)大於400時,市府內部各單位會商後決定是否學校及幼兒園停課。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長詹寶珠告訴中央社記者,即使同一縣市,但不同地區的空氣品質也會不同,學校如果一旦停課,家長卻不能停班,學生的安置需要妥善安排。她提醒地方政府,若因空污考量是否停課時,也能考慮學生安置的配套措施。
詹寶珠說,因此空污停課標準不宜過於放寬,而教育部僅提供參考標準,最後停課的決定權仍尊重地方政府決定。
為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教育部已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建立空氣品質的監測、預警和聯繫作業處理原則。
根據作業處理原則規定,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預報,前一日下午5時30分預報次日AQI達400以上,即達停課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邀相關單位,參考各空氣品質區的預報AQI,會商決定是否停課及因應措施。
詹寶珠指出,教育部也請學校配合,除了依當天空氣品質指標豎立不同顏色的校園空品旗,如果AQI值達到200以上的惡化程度,高中職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AQI值超過400以上,就達到停課標準,但是否停課的裁量權,仍交由地方政府決定。1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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