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環評 補件再審
2017/11/8 14:4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科技部提出的新設科學園區政策環評,科技部提出不超過既有園區核定環評排放總量等的優選方案送環保署審查,經3小時討論,會議決議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意見徵詢會議。
科技部去年提出科學園區政策環評,規劃未來新設園區或擴建園區,將以避開空氣品質三級防制區且不得超出原防制區等級為原則,如果還是要在三級防制區設置,要有地方政府承諾,且一定時間內抵換等量污染排放量,才能開發園區。
不過,在今天的會議上,科技部卻表示,環保署今年將細懸浮微粒(PM2.5)項目納入空氣污染防治項目,按照主方案內容,未來僅剩台東縣可以新設與擴建園區,因此提出優選方案,承諾不超過既有園區核定環評排放總量、涵容能力也會符合空品三級防制區的項目標準且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協調,承諾於一定期間內減少與新設園區等量的排放量。
專案小組最後做成決議,要求科技部應將未來10年科學園區產業規劃納入政策環評,針對共通性環境議題及因應對策,建立開發行為規劃及環評參考基準,達上位政策指導之效。
另外,補充研提新設或擴建科學園區產業土地需求總量及遴選考量因素、補充自然災害及氣候變遷趨勢分析等,再送專案小組審查。1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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