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弱勢戶6成收入還債 貧窮難翻身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6日電)家扶基金會今天表示,5成家扶扶助家庭平均月收入未達基本工資(新台幣2 萬1009元),平均每月須償還近1萬5000元,逾6成以上收入用來還債,呼籲政府正視貧窮問題。
10月17日是國際消除貧窮日,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目前約有26萬貧戶(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扶扶助家戶中,2/3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其餘1/3是身處近貧或工作貧窮者等新型態貧窮。
根據家扶社工訪查受助家庭每月的負債金額,須償還2萬元以上占5.6%、須償還1萬元至1萬9999元者占48.9%、1萬元以下者占45.5%,扶助戶平均每月須償還1 萬4561元,最高則超過3萬元。
家扶基金會表示,除了這些還債外,相信還有很多隱晦情形,例如親友間的借貸,對家庭經濟吃緊的弱勢家庭來說,若每戶平均每月須攤還近1萬5000元,已占許多家庭6成以上收入,一個家庭每月僅剩不到1萬元的最基本生活費用,可以想見生活壓力之大。
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2萬1009元,家扶基金會指出,從家扶扶助家戶資料顯示,若不含政府補助,16.5%家戶月收入未滿1萬元,12.2%家收入為1萬元至1萬5000 元,21.5%月收入為1萬5000元至2萬元間,50.2%扶助家庭月收入未達基本工資,之所以落入貧窮,原因包括單親、失親、家長健康不佳導致求職困難等。
家扶基金會表示,台灣的社會救助法標準一直被認為比許多已開發國家嚴苛,這反映過去對貧窮的認知,擔心造成太多福利依賴者,卻也導致許多單親、隔代教養、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未能進入救助輔助系統。
家扶基金會說,希望政府正視貧窮問題,特別是貧窮剝奪許多弱勢兒少進入社會的機會,恐加劇他們未來再落入貧窮的可能性,造成貧窮循環的深淵。1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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