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子宮鏡檢不合理 李伯璋盼珍惜資源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9日電)林口長庚醫院子宮鏡檢核刪率高,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說,發現該院有同病患重複執行多次鏡檢,部分案件有不合理,醫療行為是專業良心工作,應珍惜健保資源。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林口長庚醫院被投訴濫用子宮鏡檢查的初步調查結果。
李伯璋報告時表示,根據健保署資料分析,全國各醫學中心近3年(民國103年至105年)婦產科門診就醫人數平均每年約55萬人,林口長庚約8萬人,占全國15% 。
在子宮鏡檢查方面,醫學中心每年平均檢查數1.85 萬人,其中林口長庚一年就有0.88萬人,占全國受檢人數47.4%。若進一步從婦產科門診病人接受鏡檢的比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為3.35%,林口長庚比率為10.5%,比其他醫院高了3倍。
健保署以每季執行1次子宮鏡檢查為標準,近3年接受重複鏡檢超過12次以上的病人進行歸戶,發現共有5名病人,分散於林口長庚(4人)、台大(1人),其中林口長庚一名病患累計3年共接受25次鏡檢。經過專家審核後,認為有20次屬於非必要檢查而進行核刪。
針對林口長庚執行子宮鏡檢查,健保署北區業務組委託專業婦產科專家進行病歷抽審,鎖定該院近3年執行率高的醫師,以及病患重複檢查超過10次以上的個案,共計抽審404件,有291件被核減,總核減率72%。
核減理由包括非必要檢查/不符健保適應症(55%)、檢查過於頻繁/重複檢查(32%)、無超音波報告直接安排子宮鏡(9%)、無病理檢查佐證必要性(5%)。
子宮鏡檢查適應症包含子宮異常出血、超音波下發現子宮內膜異常增厚、疑似子宮腔內腫瘤或異物、原發性或續發性不孕症、習慣性流產等。
李伯璋表示,有建議認為要討論適應症要不要再放寬,但「醫療行為是專業的良心工作」,應考慮病人最大利益來執行必要的醫療行為。雖然使用子宮鏡檢查「理論上不是不好」,但就如患者胃痛,可能吃藥就能緩解症狀,卻要求患者做胃鏡一樣,「做法必須禁得起考驗」。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子宮腔鏡是侵入性治療,適應症可以涵蓋異常出血、內膜病變等,但標準的流程應該是先從不侵入的治療為主,如用藥物治療、超音波檢查,就算符合子宮鏡適應症,也應先考慮保守做法。
超音波給付點數為450點,子宮腔鏡給付則為2034點;黃閔照表示,林口長庚的案件被認定核減比較高,但原因可能是林口長庚超音波的安排,比子宮鏡安排的速度更久,可能就跳過,直接做子宮鏡。應檢視到底是長庚排檢的問題,或跟點數有關。1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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