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藥恐觸法 日藥占大宗
2017/8/29 11:34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9日電)國外買藥回台販售恐觸法,食藥署今天表示,今年1月至7月共查獲328件違法在網路販售藥品,以日本藥品占大宗,像是合力他命、龍角散、肩頸痠痛液等都得具藥商身分才可販售。
食藥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暑假出國旅遊,很多人喜歡買些藥品、藥膏、酸痛貼布等醫藥用品作為伴手禮,有人買太多用不完或想賺差價,把這些藥品拿到網路上販售,恐有觸法疑慮。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遲蘭慧受訪時表示,今年1月至7月稽查拍賣網站等網路平台,共查獲328件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品,以日本藥品占大宗。
她舉例,像是民眾常買的合力他命、龍角散、小林製藥肩頸痠痛液、日本曼秀雷敦蕁麻疹軟膏、太田胃散等,在台灣都屬於「藥品」,僅可供自用,但若要販售則需具備藥商資格,申請許可才能販售,違者將依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遲蘭慧指出,根據過去觀察,在網路上違法販售的藥品數量通常都不多,賣家也以一般民眾為主,很可能是不熟悉法令才觸法,移送檢調後雖然多以不起訴處分,但仍會依行政罰開罰約3萬元,得不償失。
遲蘭慧說,日本和台灣雖然都有針對藥品進行分級,但管制的內容大不相同,例如「新露露感冒藥」含有可待因成分,有成癮疑慮,在台灣被列為管制藥,在日本卻能直接在藥妝店買到。
遲蘭慧建議,從國外買回的藥品凡有含藥成分的,最好都不要上網販售,不僅賣方可能觸法,買藥的民眾也可能因不了解正確用法、用量、禁忌及副作用等,造成人體健康損害風險,吃出問題也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10608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