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劇場文資審議程序 文化部關切
2017/5/26 22:09(5/27 00:0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6日電)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保存引關注,文化部說,甚為關切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將函請台中市政府提供審議紀錄等,了解審議程序是否符合文資法相關規定。
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審議結果引爭議,相關人士為搶救天外天劇場,近來以「撤回恐龍決議 重啟文資審議」為題發起網路連署。
文化部對此回應表示,為了解審議程序是否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法定程序,文資局將函請中市府提供審議相關紀錄、相關調查研究辦理情況,及中市府就文化保存擬採取策略,確保審議程序符合文資法相關規定。
文化部說,為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文化資產所有人權益,針對私有文化資產,已於文資法訂有多項獎勵及輔導規定,包括對私有文化資產保存經費補助、土地容積移轉獎勵、協助擬定各項保存計畫,及土地稅、地價稅、遺產稅減免等。
文化部說,各項私有文化資產管理維護、監管、活化及再利用所需經費,文化部積極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執行,期使中央、地方與民間共同協力推動文化資產。
文化部表示,文資保存制度既肯認私人所有或管理文化資產,提供制度支持協助,文資指定應回歸歷史、建築、經社發展歷程、藝術、工藝、都市紋理等專業,依法審議。希望地方政府能與私有文化資產所有權人及有關文資團體積極溝通,讓文資價值與相關文史記憶獲妥適維護。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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