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 陳芳明:台灣民主向前跨越一步
2017/5/24 18:07(5/24 18: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4日電)同婚釋憲結果今天出爐,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作家陳芳明表示,大法官釋憲,讓台灣民主向前跨越一步,對亞洲而言,也是「歷史創舉」。
同志祁家威與男伴,民國102年3月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又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家威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聲請大法官解釋。
針對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陳芳明下午也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大法官的釋憲,讓台灣民主又向前跨越一步,如果民法沒有考慮到婚姻平權的規範,就是違憲。至少在兩年內,立法院必須要有相應的民法修正行動。大法官的釋憲,已經間接承認同志婚姻的合法權利。
陳芳明認為,對於亞洲而言,這也是「歷史創舉」,國際媒體都同時聚焦報導,在朝向民主的道路上,台灣人民的勇氣與智慧值得肯定,身為長期的人權工作者,他終於看到這個日子的到來,從前即使有多少委屈,現在都得到平復。
他也表示,自己的同志朋友和同志學生,為他這一生帶來了不尋常的驕傲,希望民進黨要更勇敢,不要在「另立專法」的議題上打轉迴旋,就直接讓婚姻平權直接以民法通過,民主絕對不能打任何折扣,民主就是人人平等。10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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