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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多偏鄉無4G 政策要求業者盡義務

2017/4/1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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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第4代行動寬頻(4G)上網已成趨勢,不過,台灣現在84個偏鄉中,仍有3成多偏鄉無4G服務。交通部今天表示,年底釋出頻段時,會要求競標業者盡「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義務。

2001年第一次釋出的第三代行動電話(3G)業務執照,將在明年底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年底劃釋出1800MHz頻段及2100MHz頻段,4G愈來愈普及。

交通部說,高速行動寬頻上網已成為趨勢主流,也是未來數位發展重要目標。

不過,交通部說,全台84個偏鄉中,約仍有3成多沒有提供4G服務,將藉由年底釋出頻段時,高速行動寬頻建設列為得標業者的義務,業者在競標時,就須先說明偏鄉地區高速基地台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的時程計畫,保障偏遠地區民眾行動上網權益。

交通部表示,這項作法主要包含二項政策意涵,一是政府強調網路時代,人手一機,「行動寬頻上網」是未來的趨勢,隨時可上網,已經被當作民眾的基本權利。

其次是擴大行動寬頻網路涵蓋範圍後,企業可進一步藉產業間合作,共創商機,進而推展各種創新應用服務,如物聯網、智慧城市、智慧農業及數位學習等,帶動相關產業發展。10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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