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冒用健保卡反挨罰 健保署將介入調查
2017/3/15 13:00(3/15 13: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5日電)牙醫史書華近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他發現一名患者把健保卡借人用,通報健保署反遭罰。健保署今表示,將介入調查,如醫師已善盡查證責任,不會追討費用。
牙醫師史書華日前在臉書表示,一名中年婦女來診所質問「女兒牙齒被你們拔掉了,現在牙齒痛」,結果X光片一看牙齒還在,才發現婦人女兒將健保卡借外國人用,通報健保署,卻被告知要求舉出病人冒用健保卡證據,然後恐被核退新台幣1萬多元醫療費用。
健保署主任秘書沈茂庭今天受訪時表示,健保署會前往了解醫師是否有善盡查證責任,如有查證便不會要求核退這一筆醫療費用,健保署也會針對提供健保卡給他人冒用者釐清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規定,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證明申請醫療費用,可開罰醫療費用的2到20倍,涉及刑責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因該事由已領取醫療費用,得在其申報應領醫療費用內扣除。1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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