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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融入課程 教部:依性平法規定

2016/12/4 16:58(12/4 17: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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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4日電)婚姻平權議題爭論不下,有民團認為混淆男女性別的內容必須退出校園。教育部今天表示,性別議題融入中小學課程是依性平法規定,除非修法,否則不會變動。

下一代幸福聯盟昨天號召民眾走上街頭,訴求「婚姻家庭,全民決定」,政府如果要修法改變婚姻定義,必須通過全民公投,違反婚姻家庭定義和混淆男女性別意識的內容必須退出校園。擔任十二年國教課綱審議大會委員的學生代表吳律德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表示,承諾會盡全力保留多元性別在課綱。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教育部的立場是「尊重多元及專業」,目前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將性別議題融入中小學課程中;在十二年國教課綱制訂過程中,除非修法完成或立法通過產生新的主張,否則教科書既有的多元性別內容不會變。

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主任洪詠善指出,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性別平等是重要議題之一,應融入各領域課程中,課綱的附錄也提到性別平等教育的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包括對生理性別、性傾向等多樣性的尊重,性別歧視的消除、性別與多元文化等。

先前曾有民間團體呼籲,不應將性解放等教材,列入中小學課綱,洪泳善指出,課綱中不會提到情慾探索這些內容,民眾指的可能是屬於補充教材,課綱僅提到性別平等教育的主題和實質內涵,供教科書編審參考。10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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