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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歌劇院甄選駐館藝術家及微劇場計畫

2016/10/24 15:26(10/24 15: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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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4日電)台中國家歌劇院開幕後,除場地開放團體外租外,為培育在地團隊及藝術家,將甄選駐館藝術家及微劇場計畫,目前正受理報名。

台中國家歌劇院在開幕季之後,陸續公布場館的藝術家服務機制,除了場地開放團體外租之外,並針對台中在地團隊及藝術家推出多項優先或專屬的培育計畫,正式展開歌劇院推動中台灣表演藝術發展的軟體工程。

針對中台灣表演藝術的培育,歌劇院表示,為在地團隊及個人,量身打造「駐館藝術家計畫」及「微劇場計畫」。「駐館藝術家計畫」將甄選居住或設籍台中的個人創作者,以為期兩年的駐館時間,挹注每月1萬元津貼及行政與場館資源,包括排練空間及國際交流等機會。首屆「駐館藝術家計畫」自即日起收件至105年12月31日止。

至於「微劇場計畫」,歌劇院說,將邀請台中市政府立案的團體或居住或設籍台中的個人,提出演出長度20至30分鐘的原創劇場作品,通過歌劇院甄選辦法獲選者,有機會在明年11月於歌劇院小劇場搬演作品。首屆「微劇場計畫」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5日止。

歌劇院還推出長期夥伴機制,為回應演出團隊長期演出規劃的需求,並考量團隊每年須遞案申請場地、等待評議簽約的困擾,歌劇院推出獨創的「NTT藝術夥伴場地租用申請辦法」,以3年1期場地租用合作方式,提供登記立案滿5年之全國表演藝術團體或法人申請,通過評議之後可獲演出場地保障。1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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