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航約層級提高 新南向利基
2016/9/12 21:06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台灣與印度今天簽署航空服務協定,取代雙方在2001年簽署的瞭解備忘錄,交通部民航局說,航約層級提高,是新南向政策利基。
台印航空服務協定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代表田中光,及駐台北印度─台北協會會長史達仁(Sridharan Madhusudhanan)代表簽署生效。
民航局說,新簽署的台印航空服務協定,比照國際航空慣例,增加證照承認、航空安全等條款,提升航約的完整性。
至於目前各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營運,客運容量各方每週14班、貨運容量班次不限的規範不變。
現在台印間只有華航有直飛班機,每週3班桃園─德里客運航線,8月底起每週飛航1班德里貨運航班。
另外,長榮航空目前也正與印度空洽談德里經曼谷到台北共用班號的合作。
民航局說,台印航空服務協定可為政府及企業新南向政策增加利基,更有利航空公司營運拓展,有助加強台印間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及觀光發展。1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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