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失信空服員 華航:承諾執行中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10日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律師吳俊達日前在臉書發文,指華航董事長何煖軒沒有被授權和工會簽團體協約;對此,華航今天發布聲明,強調承諾執行中。
今年6月底,華航空服員發動突襲式罷工,何煖軒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達成7項協議。
不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律師吳俊達日前在臉書上發文,指華航出了一張公文給桃園市勞動局,說何煖軒在罷工當天沒有得到授權可和工會簽團體協約,批華航失信。
對此,華航今天發出聲明稿,強調何煖軒當時是以董事長身分和發起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談判,沒有授權的問題,之所以會發文給桃園市勞動局,是強調當時進行談判,是為解決勞資爭議,7項承諾也在進行中。
華航同時也認為,吳俊達律師發文有誤導社會大眾之虞,將要求其更正,以正視聽。1050910
華航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近日吳俊達律師於其臉書PO文(9月6日晚間11點)指稱華航發文給桃園市勞動局一事,以及媒體關心本公司6月24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達成協商會議紀錄履行情況,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何煖軒先生代表本公司以董事長身分與發起罷工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談判,沒有不授權的問題。
二、本公司6月24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簽訂之協議,承諾一定會履行,但非表示內容即屬團體協約之一部分。本公司發文給桃園市勞動局,旨在強調當時進行談判,是為解決因勞資爭議(工會提出7項訴求)所爆發之罷工事件進行談判,如為工會團協代表需事先由會員推選,且提前約定討論團體協約,而該次協商純粹是為解決罷工,本公司當日所為之7項承諾,已經在執行中,當日該工會參加談判之代表並非皆為工會會員,代表性不無疑慮。
三、吳俊達律師該PO文有誤導社會大眾之虞,本公司將要求其更正,以正視聽。
四、本公司與空服員職業工會於6月24日所簽署之7項協議,除考績雙向互評仍須持續與職業工會討論執行方式及範圍外,其他項目皆已逐步履行。
處理進度1.簽署勞基法84-1,華航已暫停推動與其會員合意簽署84-1約定書之作業。2.報到與報離,華航報到地點已自2016年07月01日起已恢復至原地點,同步亦恢復原報到及報離時間之計算基準。3.年度休假議題(年度123天、每季30天),華航目前尚未達本季結算日,故未能正確得知空服組員未休足日數之情況。如未能休足123天,本公司亦將給予補償。同時,本公司現已進行招募作業,將儘速朝123天排休來努力。4.國定假日出勤工資雙倍,華航已於協議後首遇中秋及教師兩節國定假日,亦將發給加倍工資。5.外站津貼,華航已於7月1日起調整外站津貼每小時為4美元。6.考績雙向互評,華航已持續與職業工會討論執行方式及範圍。7.工會會員開會會務假,華航已依工會要求安排班表,核給會務假。
五、本公司從來都秉持信守承諾之態度,持續朝實現協議目標全部完成邁進,拖延之說絕非事實。本公司也期盼,工會若對七項協議之執行進度有任何意見,可以循正常程序與公司溝通協商,雙方共同為維護勞資關係之和諧及共存共榮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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