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非特權 紅十字會發文澄清
2016/7/6 17:17(7/6 18: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6日電)紅十字會法存廢爭議延燒,外界質疑該會享特權才有專法保障。紅十字會今天發新聞稿澄清,國內農田水利會、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也都有專法,強調無特權。
紅十字會今天發新聞稿,針對媒體報導「紅十字會藉由專法特殊性而躲避規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沒有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承認」、「紅十字會募款運用、支出,外界幾乎 難窺堂奧」、「組織制度需改革」等議題一一澄清。
外界質疑,紅十字會享有專法保護,但紅十字會表示,全球191個有紅十字會的國家中,有157個是以專法或特別命令設立;反觀國內,不只紅十字會有專法,農田水利會、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也都有專法,強調無特權。
至於紅十字會未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承認爭議,新聞稿中也重申,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早在1912年即獲ICRC承認,直到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席位才被中國大陸取代,但仍保持良好關係,至今提供36國家、74次援助,國內發生921地震、八八風災、八仙塵爆及0206南台地震時,也透過該會獲得國際上即時援助。
針對募款運用、支出爭議,紅十字會表示,早期內政部曾補助總會中國大陸台閩地區災害救助業務費及辦公費,但自2009年以後,即無政府補助,本會與一般民間團體無異,無仰賴政府資源;勸募方面則採專款專用,每3個月都會將進度提報衛福部,財務查核報告皆揭露於官網及年報中,一切公開透明,歡迎合法有權機構來調查。10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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