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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化妝品全台流竄 最重可處1年徒刑

2016/6/15 19:25(6/15 21: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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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5日電)台中市傳有不肖業者涉嫌以地下工廠違法製造沐浴乳、洗髮精等化妝品,賣到各大電視、網購通路。食藥署今天說,將檢驗產品有無有害物質,而違法製造化妝品最重可處1年徒刑。

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表示,不肖業者自創品牌,產品包括沐浴乳、洗髮精等,通路遍及各大知名網路商城、電視購物。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受訪表示,不肖業者商業登記在台中市,經查是一處民宅,地下工廠則設在桃園市,地方衛生單位和檢調搜索時,已查扣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約7170公升。

她說,為了解這批地下化粧品是否含有不純或有毒物質,將抽檢工廠生產的2款沐浴乳,目前檢體尚未送達。

食藥署說,地下工廠不具化妝品工廠登記,將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違法物品將沒入銷燬。1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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