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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普查醫美醫師 106年起沒認證不能做

2016/4/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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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7日電)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王宗曦今天說,從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美容醫學的醫師必須符合資格才能從事注射、光電和手術等行為,且從今年4月開始普查,盤點所有從業人員要求認證。

衛福部民國104年12月公告特管辦法,要求想執行「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3大類的醫師,得先通過衛福部設下的資格門檻,否則就得補足外科訓練一年或相關學分。

王宗曦受訪表示,台灣醫師專業養成訓練很強,有95%都是專科醫師,美容醫學雖然看起來技術簡單,但後續也可能有不良併發症,且又是自費行為,過去常聽聞醫療糾紛,如果能侷限專科醫師且經過一定學分、訓練認證,對美容醫學品質會更有保障。

她表示,衛福部公告的內容是要求執行美容注射、美容光電、美容手術者,在明年1月1日以後必須符合美容醫學資格才可施做,在光電和注射部分是專科醫師加上8小時受訓學分,研究併發症等相關專門知識;手術部分則因不同手術內容有相關受訓內容。

王宗曦表示,今年算是籌備期,4月會請所有從事美容醫學者提供名冊,各地衛生局會進行盤點,給予認可證明書;今年下半年也以跟醫學會合作,會陸續開辦課程讓醫師研修。

她表示,施行特管辦法就是為了讓醫美有適當空間發展,又能跟消費並存,衛福部也公告了各類手術的官版同意書,加入注射玻尿酸、肉毒等可能的後遺症等,要求醫師必須向民眾說明風險並取得同意後才能手術。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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