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上萬人誤繳汽燃費罰鍰 逾6百萬元全退

2016/3/23 11:2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3日電)公路總局昨天決定撤銷15萬多筆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罰單,已有上萬人共繳了新台幣600多萬元罰鍰,將全部退回。但公路總局會進行第2次催繳,4月30日前仍未繳納者,就會開罰。

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針對民國103年以前逾期未繳納機車汽燃費的車主,寄發違反公路法處分書,共寄出118萬9016件,其中101年逾期未繳的處分書有15萬3646件,因行政流程未完備,昨天決定全數撤銷。

公路總局統計,到今天已有1萬802人已繳了每筆600元罰金,共約600多萬元。

公總總局表示,將個別再寄退費通知,車主填妥相關資料後寄回,採匯款方式兩週內完成退費。

機車汽燃費在101年以前是隨換發行照一次徵收2年,102年實施免換行照後,101年之前因未換行照而積欠汽燃費的車主,公路總局在103年4月或11月,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書限期繳納。

不過,因101年之前的機車汽燃費沒有採公告方式徵收,交通部認定公路總應依公路法,辦理2次通知後再處罰,已寄發的101年期機車汽燃費逾期處分書應撤銷,重新再通知1次仍逾期未繳才能寄罰單。

公路總局說,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處分書,還未繳罰鍰者,只要補繳汽燃費,不必繳罰鍰,公路總局會進行第2次催繳,4月30日前仍未繳納者,就會開罰。10503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