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粧稽查 媚點眉筆標示不清遭罰
2016/1/25 11:24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5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藥粧店聯合稽查結果,查獲一藥粧店由非藥事人員販賣藥品,且有28件醫材、化妝品標示不符規定,包含花娜小姐防水眼線膠筆和佳麗寶媚點眉筆。
食藥署聯合全國21縣市衛生局藥粧店聯合稽查專案計畫,共查核161家次、1430件產品,查核藥事人員是否有親自執業,或由未具藥師身分者販售藥品等違法情事,並查核是否有開架式陳列處方藥、販賣售偽劣禁藥等情形,藥粧店販售血壓計、血糖計、血糖試紙、洗臉用化粧品、眼部用化粧品等產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
稽查結果分別於1家藥粧店查獲由非藥事人員販賣藥品、1家藥粧店查獲藥師違法涉二處執業,都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查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疑涉標示不符規定共28件,包含花娜小姐不暈染防水眼線膠筆的外包裝未標示「保存方法」,且中文標籤遮蓋成分標示內容;媚點自轉式眉筆BR(棕)的原產地(中國)與製造商地址(日本)不符。醫材違規項目都是因為查驗登記內容和產品標示不符。
食藥署科長吳明美表示,媚點自轉式眉筆雖有標示原產地是中國,但製造商地址寫日本,容易讓消費者混淆,應明確標示製造商總公司地址和製造地地址。化妝品違規的部分都是因為標示問題,品質無虞,希望業者做好標示,注重資訊揭露,保障消費者權益。10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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