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工會討到加班費 公司視激勵獎金
2016/1/22 12:1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台灣高鐵工會先爭取到半數公司積欠的加班費,雖然雙方的爭議仍在訴訟中,台灣高鐵這筆錢視為激勵獎金,即使公司勝訴也不討回。
台灣高鐵工會向公司爭取營運以來積欠的新台幣2.5億元加班費,勞動主管機關也認定工會訴求合理;不過,台灣高鐵為釐清疑慮,提起訴訟,法院仍在審理中。
因春節即將到來,台灣高鐵工會先前提出春節合法休假,希望公司應立即付積欠的加班費,一度讓春節高鐵疏運面臨可能列車嚴重不足大考驗。
交通部、勞動部介入協商,台灣高鐵公司與工會昨晚達成協議,保證春節運疏正常發車。
高鐵勞資雙方也同意,昨天起6個月內精算所欠加班費,待造冊經員工確認無誤後,先給付半數金額給員工,另待行政訴訟最後判決,若認定高鐵公司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再補發應付全額。
台灣高鐵公司今天上午表示,先給付給員工的錢,視為激勵獎金,未來即使法院判決公司勝訴,也不會向員工討回。交通部及勞動部都肯定高鐵勞資雙方溝通模式。10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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