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檢舉未納保 工會政大各執一詞
2016/1/20 14:14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高教工會今天表示,去年中政大5名學生助理檢舉校方未投勞保,已獲北市勞工局確認為勞僱關係。但政大校方回應,案例都是發生在去年6月17日前,後續已按規定處理,沒有違法。
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延燒超過1年,教育部和勞動部於104年6月分別頒佈辦法,將兼任助理分成勞僱型和學習型,前者必須投保勞保,並提撥勞退金。
不過上述作法增加財務負擔,引起多校反彈,並擔心破壞師生倫理。學生和工會組織也不買帳,主張不該區分2類型,兼任助理應一視同仁納保。
高教工會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拿出公文書佐證,指北市勞工局已判定政大5位助理與校方具勞僱關係,並要求開罰。
檢舉人陳姓學生表示,自己的工作包括整理圖書、在辦公室值班、遞送公文等,工資以時數計算,對價關係明顯。另一位劉姓學生也說,自己是去所辦打工,不是去學習。
高教工會以上述案例,指政大區分「學習型」和「勞僱型」助理是規避雇主責任、罔顧勞動法令。對此,政大校方則澄清未違法。
政大主秘王文杰表示,高教工會所提5案,都是發生在去年6月17日之前。在那之後,都已按教育部和勞動部規定辦理,5人中有2人已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表」,屬於學習性質,1人轉為計畫類勞動型兼任助理,剩下2人領取的助學金至去年7月底截止。1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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