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導師費調至3千元 報行政院核定
2015/12/28 19:14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8日電)教師待遇條例昨天施行,教育團體今天呼籲,將高中職導師費調高為每月3000元,與國中小一致;教育部表示,2個月內將報行政院核定,預計每年增加1億5000萬元經費。
立法院於今年5月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12月27日正式施行,明訂適用、準用對象和教師待遇項目。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中小學教師適用同一套教育法制,無論待遇、保險、退休等規定應該都相同,但國中小導師費於民國101年調整為每月新台幣3000元後,高中職導師費卻仍停留在2000元,造成差別待遇,希望教育部將高中職導師費調高至3000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也表示,導師費和特教津貼都被列為教師待遇的加給,但目前高中職導師費和國中小不一致,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立法院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時,也通過附帶決議,要調高高中職導師費,因此呼籲教育部按照附帶決議辦理。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教師待遇條例是原則性規定,教師加給等條例和數額由教育部擬定,預計2個月內報行政院,並建議按照立法院附帶決議,將高中職導師費調整為3000元,也會建議追溯到教師待遇條例施行日(今年12月27日)。
根據教育部估算,全國高中職導師約有1萬2000名,若調高導師費後,預計每年增加1億5000萬元經費。李秉洲表示,是否調高導師費和其生效日將等行政院核定。1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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