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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學退學樣態多元 不建議廢除

2015/11/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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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立委今天提案刪除大學退學等制度。教育部表示,退學樣態多元,不是只有成績限制,依大學法規定,學校可自訂標準,建議維持現行退學制度,學校有需要可自行取消雙二一退學。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等29名委員共同提案,要求刪除退學、開除學籍等規定。

提案說明指出,學生被開除學籍,形同在大學修習的學分全部歸零,如同「溯及既往」的處分,有失公平;而台師大已廢除退學制,但台大、政大、清大等校仍有退學制,學生被退學後,仍能轉到無退學制的學校就讀,退學制度並無實益。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朱俊彰表示,大學退學樣態多元,並不限於學業成績,也包括雙二一、入學資格不符、操行不良、逾時未註冊、休學未復學等,被退學的學生在大學修過的學分仍有效,可透過轉學考至他校就讀。

相較於退學,朱俊彰表示,開除學籍更嚴重,包括學歷證件假冒、考試舞弊、因刑事案件被判刑確定且情節嚴重,開除學籍後所有修過的學分都無效,若想念大學只能重考。

朱俊彰表示,根據大學法規定,學校可自訂退學、開除學籍、服兵役等與學籍等相關事項,由大學列入學則,報教育部備查,也讓學生知道相關規定,一旦廢除,學校在實務上也很難操作,因此建議維持現有規定,各校若有需求,可像台師大一樣,自行取消雙二一退學規定。1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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