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回收廚餘販賣 高市查扣11公斤魚肉品

2015/11/12 18: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配合屏東地檢署11日查緝兩家位在高雄市的下游廚餘業者,共下架封存違規產品秋刀魚、煙魚、五花肉等11.6公斤,待銷毀。

衛生局配合查緝不肖業者向高雄好市多賣場回收廚餘,未依合約將廚餘供作豬隻飼料,反而經清洗、挑選後再將廚餘販賣給下游餐飲業者;其中有流向早餐店及餐飲業者,衛生局已依法現場封存產品。

衛生局指出,在冷凍櫃中找到的商品有秋刀魚、煙魚、五花肉等,重量約11.6公斤。衛生局說,冷凍的魚和肉都被加工過,已和商品原貌不同。

衛生局說,逾有效日期等產品如供食用,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依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同法第49條第2項規定,有第44條至前條行為,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10411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