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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電子菸使用權 菸權會摃上董氏

2015/9/14 12:46(9/14 14: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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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4日電)菸權會今天表示,電子菸使用是個人權利,盼董氏基金會尊重。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菸目前受「藥事法」管控,買賣仍屬違法,盼未來納入菸害防治法一同管理。

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菸權會)今天到董氏基金會前舉行「我吸菸,我向董氏自首」記者會,質疑身為民間團體的董氏基金會竟可接受舉報,並行文要求衛生單位查緝。

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說,歐美等國家對電子菸已有完整規範,台灣的電子菸尚未法制化,但董氏卻宣導不要用電子菸做為禮物,但電子菸使用是個人權利,且未經證實有安全疑慮或毒性,董氏應尊重電子菸使用權。

陳麒安也表示,董氏身為民間團體,並不具有公權力,不應接受民眾舉報,並行文且要求衛生單位查緝,因此要求董氏立即停止接受民眾舉報,以及停止對電子菸的查緝和不實指控。

電子菸使用者黃先生表示,自己過去是吸菸者,為了小孩不要受二手菸害,改使用電子菸,現在家裡也沒有臭味,希望董氏尊重他們的權利。

另一名電子菸使用者莊先生也說,從香菸轉到使用電子菸已有3年,身體狀況改善、運動量也增加,也不會產生菸臭味或柴油味,家人朋友都很贊同,若董氏質疑電子菸有安全疑慮,應提出數據證明。

菸權會代表隨後前往董氏基金會辦公室,打算舉報自己使用電子菸,之後更和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隔著辦公室玻璃門對話,但雙方各有立場,無法取得共識。

林清麗表示,不少民眾不希望個資洩漏,因此才選擇到華文戒菸網申訴,由董氏代為轉達檢舉資料給政府機關;電子菸目前在台灣受「藥事法」管控,買賣仍屬違法,但電子菸和香菸其實都是菸品的一種,希望未來也能納入菸害防治法一同管理。1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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